珠海低保标准是多少?

导语 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低保标准调整为1221元/人/月,城乡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723元/人/月和606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确定(即1954元/人/月)。

  珠海低保标准是多少?

  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低保标准调整为1221元/人/月,城乡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723元/人/月和606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确定(即1954元/人/月)。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可以参照执行。

  珠海低保申请条件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低保:

  (1)具有本省户籍;

  (2)前6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低保标准,且申请当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低保标准的。

  2.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3级、4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特殊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参照上述方式确定保障对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珠海低保最新政策、发放标准、申请条件+材料+流程、申请授权书下载入口、办理窗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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