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费办理指引(条件+材料+渠道)

导语 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地为我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符合退休待遇享受条件的,可按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费办理指引如下:

  【受理条件】

  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地为我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符合退休待遇享受条件的,可按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申请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事渠道】

  珠海市社保中心横琴、金湾、斗门、高新和高栏港办事处;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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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市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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