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职工医保一次性补缴政策2022

导语 2022年7月1日起按照《省暂行办法》,珠海市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珠海职工医保一次性补缴政策2022

  2022年7月1日起按照《省暂行办法》,珠海市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按月缴费的人员,其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缴满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待遇。一次性缴费人员,缴费达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待遇

  退休人员原选择按月缴费,但在按月缴费期间,可申请一次性缴费。退休人员一开始不愿意补缴或无力补缴的,可先按规定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民医保,中途可按规定选择补缴。

  拓展材料: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我市目前正在推进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待改革正式落地实施后,所有享受统账结合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的个人账户划拨金额均将根据国家、省政策按2021年我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即193.26元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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