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登记办理资料

导语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所申请变更登记。

  珠海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登记申请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属于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还应当提交能够确认该机动车与被盗抢机动车为同一辆车的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原件;

  5、代理人申请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拓展材料: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变更登记】可获珠海机动车各类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指南:办理材料、预约入口/流程、办理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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