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附超全汇总)

导语 珠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有哪些情况可以提取?提取需要什么材料?网上和现场分别如何申请?多久可以到账?超全文章来了,具体详情查看正文。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缴存职工本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并在市劳动社保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的。

  外地户籍人员:缴存职工本人为非珠海本地户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并已解除劳动关系的。

  申请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

  (1)身份证;

  (2)缴存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3)就业创业登记证(记载了失业登记的)。

  外地户籍人员:

  (1)身份证;

  (2)缴存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3)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停保(或转出)证明。

  注:缴存职工本人在珠海市再就业并汇缴住房公积金的不得以此原因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流程

  ①网上申请流程

  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网厅申请提取:

  1.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联网核实后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②线下申请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办理费用:不收费

  七、出境定居提取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本人在国(境)外定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缴存职工本人出国工作、进修、学习等非定居行为不符合本项规定。 缴存职工本人在珠海市再就业并汇缴住房公积金的不得以此原因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1)原籍派出所的身份证明;

  (2)缴存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3)出国(境)定居的护照签证(公证翻译);

  (4)原籍派出所的户口现状证明或定居国外事馆(办)的定居证明(公证翻译)。

  申请流程

  ①网上申请流程

  1.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认证登入

  2.选择提取原因根据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受理审批

  4.根据预受理审批通过短信提示携带审批材料前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

  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审核材料

  6.审批成功后公积金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账户中 注:所有成功提交的申请,预受理审批结果将于提交后三个工作日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提交当日不计算工作日)。预受理审批通过后,职工需根据短信提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8号5楼)。提取审批结果以最终柜台办理结果为准。

  ②线下申请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办理费用:不收费

  八、死亡提取

  申请条件

  被继承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

  申请材料

  (1)缴存职工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4)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权)的有效法律文书;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

  申请流程

  ①网上申请流程

  1.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认证登入

  2.选择提取原因根据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受理审批

  4.根据预受理审批通过短信提示携带审批材料前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

  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审核材料 6.审批成功后公积金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账户中

  注:所有成功提交的申请,预受理审批结果将于提交后三个工作日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提交当日不计算工作日)。预受理审批通过后,职工需根据短信提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8号5楼)。提取审批结果以最终柜台办理结果为准。

  ②线下申请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办理费用: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珠海住房公积金查询/办理入口,公积金各类提取指南(网上提取+网点办理),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等)、贷款业务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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