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夫妻投靠入户流程

导语 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我市。详情见正文。

  户政预约系统:点击查看

  (一)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外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预约后,到任一户籍窗口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迁入地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二)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内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预约后,到任一户籍窗口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由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网上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拟迁入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三)可登录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户政业务”平台递交申请材料(但随迁的申请人中有15至20周岁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的,该15至20周岁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只能通过户籍受理窗口申请)。通过审核并预约后,只需携带资料到受理窗口一次,即可办结核准手续。

  拓展材料

  夫妻投靠落户,指凡是夫妻投靠的,不受职业、年龄、婚龄、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固定住所、户口类别(人才派遣单位、已撤销企业单位等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除外)等限制,可以办理户口相互投靠迁移落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投靠入户】可获珠海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汇总,投靠入户预约办理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指南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