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起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

导语 从2021年1月起,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460元提高至490元。

  2021年1月起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

  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从2021年1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460元提高至490元。本次提高待遇后,我市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约620元

  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委、市政府一直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共同富裕,高度重视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近年来,我市多次修订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待遇标准,基础养老金从最初的每人每月100元逐步提高至490元,目前居全国前列、全省第一。此次提高待遇惠及全市约4.2万达到退休年龄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此次提高养老待遇只面向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从2021年11月开始发放,并补发2021年1至10月的提高部分,即每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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