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导语 珠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流程:申请→受理→发函→接续;转出流程:转移申请→转出办理。详见正文内容。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

  1.申请。申请人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并提交所需资料。

  2.受理。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打印《受理回执》加盖业务专用章给申请人。

  3.发函。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4.接续。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或申请人自带来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及转移基金到账后,办理接续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

  1.转移申请。申请人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转出办理。社保经办窗口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或申请人自带来的《联系函》后,核对相关信息后办理转出手续。

  推荐阅读: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指南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养老】可获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参保指南;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标准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