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共就业机构帮助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如何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岗位补贴?申请条件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和代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月(或按季度)申请上月(或上季度)补贴。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补贴标准是怎样的?珠海本地宝为您带来详细信息,一起来看!

  1.补贴对象: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补贴条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和代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除对初次核定享受岗位补贴时距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表;

  (2)珠海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岗位补贴花名册;

  就业困难人员的辅证材料和《就业创业证》由经办机构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上述材料首次申请补贴时全部提供(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到经办机构再次申请补贴只需提供申请表和人员花名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时申请组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岗位补贴时只需提供申请表和人员花名册。

  5.申请时间和程序:按月(或按季度)申请上月(或上季度)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人员来源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6.资金来源:按照人员来源分别由市、区就业专项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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