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社会保险如何申请?

导语 在珠海怎么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分别如何申请?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申请时间等,珠海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公益性岗位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特定群体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本市用人单位。

  2.补贴条件:首次招用或同一用人单位再次招用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招用距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不足1年人员除外)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特定群体除外)。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已享受就业补贴期限满3年但距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不足2年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不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下同)。

  3.补贴标准:

  (1)本市户籍复退军人。按用人单位每月为复退军人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之和计算。

  (2)本市户籍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按本市当年执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和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乘以单位缴费比例计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最低档次)。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但对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不足5年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已享受就业补贴期限满3年但距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不足2年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4.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表;

  (2)珠海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就业困难人员的辅证材料和《就业创业证》(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辅证材料,下同)由经办机构核查,无需申请人提供。

  上述材料首次申请补贴时全部提供(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到经办机构再次申请补贴只需提供申请表和人员花名册。

  5.申请时间和程序:用人单位按月(或按季度)申请上月(或上季度)补贴。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6.资金来源:除按规定从中央、省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外,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分别由市、区就业专项资金支付。

  已享受就业补贴期限满3年但距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不足2年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由市、区就业专项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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