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亲属关系公证办理指南
导语 珠海亲属关系公证办理条件是怎样的?需要提供哪些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在哪?办公时间是什么时候?
办理条件: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因婚姻、血缘或者收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事实真实、合法的活动。
注:特定国家的特殊要求(如加拿大、荷兰)↓↓
①用于旅居加拿大华侨唯一留在国内的超过21周岁的未婚子女赴加拿大定居的亲属关系公证书,证词可以表述为:“兹证明(申请人)是(关系人a,b)夫妇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唯一超过二十一周岁的未婚儿子(女儿),(关系人a)是(申请人)的父亲,(关系人b)是(申请人)的母亲。”
②用于向荷兰申领子女补助金,可以表述为:“兹证明(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省X县XX中学(或小学)X年级学习,是居住在荷兰的(关系人)的儿子(女儿),(关系人)是XXX(申请人)的父亲(母亲)。”
办理材料:
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有效签证勿漏)、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和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2、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3、亲属关系证明(由户籍管理部门、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或居民委员会出具)。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的,提供父母结婚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4、关系人的身份证件;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常住人口登记表、亲子鉴定结果、收养证、未婚证明、在学证明等)。
办理流程:受理→起草→审批→(翻译,校对)→制证→发证
珠海公证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夏美路25号
珠海公证处办公时间:
①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星期三(党员志愿服务岗), 中午12点~下午2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③星期六,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4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珠海公证处领证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调休除外)
珠海公证处咨询电话:0756-212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