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居民在珠海市参加医保常见问题一览

导语 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珠海医保了!大家是不是有很多疑问想咨询呢?珠海本地宝为您带来这些常见问题及解答,一起来看!

  常见问题:

  1、问:该项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该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试行。

  2、问: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度是什么?

   答:珠海市城乡居民(含学生和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保费一年一缴。

  3、问:澳门居民到哪里办理参、停保手续?

  答: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持本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前往珠海市横琴(含横琴、保税区、洪湾一体化区域)范围内各村(居)委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办理参、停保手续。

  4、问:澳门居民参保后续保要办手续吗?

  答: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限内未办理停保的,视为自动续保;有效期限满需继续参保的,需在缴费年度届满前重新提交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进行登记,否则在缴费年度届满时作自动停保处理。

  5、问:珠海和澳门两地的医疗保障模式的区别是什么?

   答:珠澳两地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澳门实行福利性质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模式,而内地实行的是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特点之一是权利与义务对等,即只有参保缴费才能享受医疗待遇报销,且就医时个人需要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

  6、问:参保后澳门居民在珠海市就医是否享受珠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同等待遇?

  答:是。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后,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与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7、问:澳门居民在珠海市参加医保后是否会影响在澳门享受医疗待遇?

  答:澳门居民在我市参加医保后不会影响其在澳门的医疗保障待遇。

  8、问:澳门居民参保后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够享受珠海市医疗保险报销吗?

   答:不可以。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