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珠海出生登记如何办理

导语 珠海出生登记怎么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申报材料:

  (以下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派出所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1、办理出生登记小孩的《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有涂改的必须盖发证机关的印章)。《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属1996年1月1日前出生者,在医疗保健机构(接生员接生)内分娩的,可由为其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接生员接生的由当地卫生院)出具书面出生证明材料;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由受理的妇幼保健机构审查后出具书面出生证明材料。但一律不得用卫生部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已废用的《出生证》来补发。属1996年1月1日后出生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在签发日期后的空白处写上“补发”两字。

  2、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双方的项目填写齐全完整的《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由原发证机关按规定补发(需注明原结婚时间)

  4、《珠海市新增(出生登记)人口民族成份确认表》(新增人口(出生登记)的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由父母共同签署确认)

  办理流程:

  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相关资料:珠海派出所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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