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办事指南

导语 珠海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珠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办事指南。

受理条件

1.外国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申请结算养老保险个人储存额的;

2.参保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出国(境)定居并已经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结算养老保险个人储存额的。

3.参保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在异地办理了退休手续,本人申请清理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要求将我市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的。

办理地点

珠海市社保中心各办事处。

金湾办事处: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区行政服务中心附楼

高栏港办事处: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热力大厦3楼

横琴办事处:珠海市横琴新区红旗村德政街38号2楼

高新办事处: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首层

高栏港办事处平沙社保所: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平沙一路41号

准备资料

1.《珠海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申请表》一式一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境(国)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3.出境定居已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国内户籍证明原件;

4.异地办理退休的证明材料原件,如《退休证》、《养老待遇核定表》等;

5.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农商银行之一开设的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境外人员需提供本人工商银行的存折或借记卡(含卡个人信息表)原件;

6.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和条件的,即时办理。打印《珠海市委托银行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由经办部门归档,一份交申请人留存,并告知申请人10个工作日后到账。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结时间: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

2.申请人的养老保险应无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补缴欠费且到账后方可结算个人账户。

3.办结后申请人在我市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12345、12333、0756-268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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