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可以落户吗?

导语 在2018年3月1日实施的《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中,办理入户需要有合法稳定住。那么,没有买房,只有公租房属于合法稳定住所吗?公租房证明要去哪里办理呢?

  珠海公租房也可以办理入户

  申请人合法租赁且实际居住的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属于合法稳定住所,所以如果申请人满足社保、居住证连续满五年,在珠海有合法稳定就业,这些条件的话,即使没有自有房产,只有公租房也可以办理珠海入户。公租房证明要到市住规建局办理。

  那么,除了公租房证明,其他的证明在哪里办呢?

  居住证满5年的证明在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理即可。这类证明一般都是现场打印办理,在入户新政办理高峰到来时,办理会有一定延时。而且,入户新政中的居住证办理满5年是指连续办理满5年,中间一次间断不得超过半年,累计间断不得超过1年。如果超过,就要从最近一次的间断之后起算。

  缴纳社保满5年的证明在人社局办理。

  以上三种证明都办理齐全后,可直接带齐证明到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入户。

  注意:社保缴纳记录清单不能作为入户资料因为社保缴纳满5年的核准有一定的标准,应由人社部门按照标准对缴纳情况进行专门的审核,审核后出具一张专门的证明作为入户资料。社保缴纳清单不能代替证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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