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珠海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在珠海市内迁移户口,不同的迁移原因需要提交不同的办理材料,珠海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各种市内户口迁移情况下的办理材料。

珠海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迁移原因 办理材料
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聘、调动的干部、工人 1、本人和迁入地户主户口簿
2、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招工、招干或调动工作证明
3、有固定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经“一证通”系统查询核实到房地产权证信息的,可不需提供房地产权证)
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授权部门批准招聘、调动的干部、工人,户口原属于我市大中专院校招生迁入我市的 1、市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介绍信》或劳动部门的《招收合同制工作介绍信》(或《合同制工作流动介绍信》)

2、本人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簿和单位集体户口簿

夫妻投靠,十八周岁以下子女投靠父母 1、双方户口簿
2
、双方结婚证
3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户口簿上已明确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在我市购买成套商品房或经规划部门批准建造住房或入住市人民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改变了居住地 1、本人户口簿
2
、结婚证
3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户口簿上已明确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4
、房地产权证
(经一证通系统查询核实到房地产权证信息的,可不需提供房地产权证)
年老父母投靠子女及其他应予办理迁移的人员 1、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2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3
、申请人无私房证明
4
、与户口迁入地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生活区的证明(辖区民警调查后出具)
户口原在单位集体户现已失业或立户住宅已转让给他人,既不能入单位集体户,又无条件重新建立家庭户的人员,在我市农村有固定住房 本人土地使用证、户口簿
收养小孩入户 1、收养人的户口簿
2
、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
3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4
、被收养人的户口簿
5
、夫妻共同收养需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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