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珠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指南
导语 在外地缴纳了一段时间住房公积金之后,在珠海定居,该如何将外地公积金转入珠海,办事时需要什么材料呢?
珠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请将原在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珠海市继续缴存的,需在转入地珠海账户稳定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方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二、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申请的,应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职工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职工本人、委托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一份
3.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的,职工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单位印章)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④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一份
注:转出地中心官网查询个人缴存信息(须包含单位名称、个人公积金帐号、个人帐户状态)
三、办理流程
(1)职工提供申请所需材料。
(2)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
(3)市公积金中心于系统向转出地中心发起申请。
(4)转出地中心向于系统反馈转出信息。
(5)市公积金中心告知申请人办理进展情况。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费用: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珠海住房公积金查询/办理入口,公积金各类提取指南(网上提取+网点办理),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等)、贷款业务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