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珠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指南

导语 在外地缴纳了一段时间住房公积金之后,在珠海定居,该如何将外地公积金转入珠海,办事时需要什么材料呢?

  珠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请将原在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珠海市继续缴存的,需在转入地珠海账户稳定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方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二、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申请的,应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职工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职工本人、委托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一份

  3.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的,职工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单位印章)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④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一份

  注:转出地中心官网查询个人缴存信息(须包含单位名称、个人公积金帐号、个人帐户状态)

  三、办理流程

  (1)职工提供申请所需材料。

  (2)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

  (3)市公积金中心于系统向转出地中心发起申请。

  (4)转出地中心向于系统反馈转出信息。

  (5)市公积金中心告知申请人办理进展情况。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费用: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珠海住房公积金查询/办理入口,公积金各类提取指南(网上提取+网点办理),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等)、贷款业务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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