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导语 珠海养老保险转移流程,珠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珠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以及有哪些社保可以办理转移接续。

  珠海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①申请人到转出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②申请人向转入地提交《参保缴费凭证》及相关申请材料

  ③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入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④转出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历史缴费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清单,同时划转相关资金

  ⑤转入地接收到相关表格和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

  注:流程①②由申请人办理,流程③④⑤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进行交接完成。

  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符合条件的可以转移接续,工伤保险关系、生育保险关系不能转移接续。

  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申请人需向社保经办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一份;

  ②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③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注:在转出地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原固定工身份,且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正式调入人员不需提供);

  ④属工作调动的,还需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等行政部门出具的《干部介绍信》或《职工介绍信》原件;

  ⑤涉及其它特殊情况的,另行告知补充相关资料,如:存在重复缴费的,提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做退款用途。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珠海社保业务网上办理入口及指引,社保缴费查询、社保参保缴费明细表(职工+单位+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社保参保缴费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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