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汇缴办理指南

导语 珠海公积金汇缴是什么,公积金汇缴时间什么,公积金汇缴需要什么材料以及公积金汇缴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条件: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注:单位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先完成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变更后,再进行汇缴,确保实际汇缴金额与系统记录金额一致。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份;

  (2)付款票据回单联(注:在汇款票据用途栏必须注明:XX年XX月XX人公积金)一份;

  (3)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注明:此项为非托收单位办理汇缴时所需要件。单位在无人员无金额变动的情况下,可不用到柜台办理,柜台业务人员见到备注为“XX年XX月XX人公积金,无人员无金额变动”时办理此项业务。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柜台审核办理→单位领取业务凭条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费用:不收费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珠海住房公积金查询/办理入口,公积金各类提取指南(网上提取+网点办理),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等)、贷款业务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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