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自来水水费标准一览

导语 珠海自来水水费标准是怎样的?珠海水价是多少?珠海本地宝为您介绍珠海自来水水费标准详情。

  珠海自来水水费标准:

  实行阶梯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可根据用水地址和对应的户口簿、居住证向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用水人口,每增加1人,可在各级水量上限基础上相应增加5立方米。

  代收费用价格

  主城区:

  一、污水处理费(执行《珠发改价【2016】91号》文)

  1、居民生活用水:0.9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1.40元/立方米

  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征收标准

  二、垃圾处理费(执行《珠价【1997】21号》文)

  城镇居民、暂住人员:家庭住户每户每月8.00元

  集体、单身宿舍每人每月3.00元

  市区内农户、渔民:家庭住户每户每月5.00元

  集体、单身宿舍每人每月2.00元。

  斗门区:

  一、污水处理费(执行《斗发统价格【2017】1号》文)

  1、居民生活用水:0.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立方米

  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征收标准

  二、垃圾处理费

  1、居民住户:8.5元/月.户;

  2、行政事业、工业企业单位:2.5元/月.人;

  3、单位:2.5元/月.人;

  4、饮食行业:50--150元/月.间;

  5、商业(含个体):35元/月.间;

  6、特殊行业:50元/月.间;

  7、设置垃圾桶:10元/次.斗;

  8、设置垃圾斗:150元/次.斗;

  9、经营盒仔饭摊档:5元/平方米.天;

  10、城内摆卖摊档:1元/平方米.天。

  依据:斗府[1998]81号文斗价费字【2001】1号文1999年1月1日起。

  高栏港区:

  一、平沙镇污水处理费(执行《珠港统发【2016】117号》、《财税【2014】151号》文)

  1、居民生活用水:0.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立方米

  二、南水镇污水处理费(执行《珠港区函【2009】200号》文)

  1、居民生活用水:0.81元/立方米

  2、工业和经营用水:0.90元/立方米

  3、行政事业用水:0.95元/立方米

  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征收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水费】可获珠海水控集团官网入口,水费标准,水费缴纳时间+方式+入口,水费查询方式,水务营业厅一览表,相关业务办理指南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