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才引进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珠海人才引进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珠海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要满足什么条件?详情请看正文。
珠海人才引进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申报对象:
1.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与我市重点培育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引进人才;【重点培育企业名录】
2.已申请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租房补贴,且所在企业为我市重点培育企业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享受过我市其它住房优惠政策,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且所在企业未安排住房。
(一)符合以下学位、学历、职业资格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留学人员
2.取得“211工程”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
3.具有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4.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且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注: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包括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二)年龄条件:
1.取得学士学位人员的未满26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2.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的未满31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和高技能人才的未满36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2016年度租房补贴申请人的年龄条件以2017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
(三)其他条件:
1.夫妻双方都符合申请人条件的,均可申请;
2.夫妻中一方已享受了我市高层次人才或青年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的,另一方符合申请条件的,也可申请;
3.同一人员同时符合享受我市多项住房优惠政策待遇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方式,由申请人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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