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指南

食品经营者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个体户经营者变更的,现行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由于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都需要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以下是珠海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食品经营者需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注销。

办理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办理需核对原件)

4、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通知书(企业分支机构同时提交总公司营业执照营业复印件)

5、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以书面形式递交相关材料。

2、受理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3、审核

受理后,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等要求进行审核。

4、审批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

办理地点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珠海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

电话:0756-228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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