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指南
食品经营者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个体户经营者变更的,现行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由于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都需要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以下是珠海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食品经营者需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注销。
办理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办理需核对原件)
4、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通知书(企业分支机构同时提交总公司营业执照营业复印件)
5、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以书面形式递交相关材料。
2、受理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3、审核
受理后,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等要求进行审核。
4、审批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
无
办理地点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珠海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
电话:0756-22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