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再生育审批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注: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办理材料
1.广东省再生育子女申请表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有子女的还需提交子女户口本)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4.结婚证
5.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6.以子女死亡现家庭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法院判决;
7.以子女为残疾儿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
8.一方是外省户籍的夫妻,应提供外省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向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计部门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上传网办系统。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4.领取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①登录:办事人在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卫计委居民生育服务专窗注册账号并登录。
②申办:办事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③受理:受理机构负责核验办事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验完成后,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④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⑤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微信办理流程
①关注“广东生育服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事
②选择办事类型
③进入后,输入相关信息,按照指引完成办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