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可享受上门服务

  时间:2016年4月1日起

  服务对象:老弱病残等行动困难无法到受理地派出所(办证中心)且人在受理地派出所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居民身份证申办人。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视情向其他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上门采集服务,如办证较集中的学校、企业等。

  温馨提示:

  (一)申请流程。符合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范围和条件的申请人可委托亲戚朋友向受理地的户籍派出所(办证中心)代为提交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上门采集服务申请,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需提供申请人原居民身份证。(二)业务咨询。户政中心咨询热线:0756-864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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