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

珠海市工伤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办理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珠海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

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办理条件

员工已认定工伤,并且在受伤当月正常参保缴费的,公司搬迁至其他镇后为员工连续参保缴费,即该员工的工伤待遇不受有影响。以上内容供参考,具体条款以相关文件为准,具体以当地经办机构审核为准。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或《工伤保险伤残退休待遇申请表》;

2.医疗、康复机构收费收据或发票原件、门诊病历、医学检查检验报告、门诊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汇总表;异地就医的需提供《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3.申报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费的,需提供辅助器具配置收费凭证和配置服务记录;

4.申报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的,需提供工伤职工本人交通、食宿的有效发票;

5.申报相关伤残待遇的,如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需提供按要求填写的《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由用人单位垫付费用的,提供用人单位银行账号以及单位及个人双方确认垫付事实的书面材料;

7.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8.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原始票据确有遗失的,可由原出具票据的服务协议机构加盖单位财务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存根联复印件来替代;

9.涉及民事赔偿的其他情形,需提供公检法或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

第二步:受理;

第三步:调查核实;

第四步:作出认定

线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

第二步:受理;

第三步:调查核实;

第四步:作出认定决定。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

单位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办理地点: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区办事处

点击查看>>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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