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户籍人员因失业提取公积金(材料+流程)
导语 珠海市户籍人员,因失业提取公积金时,应该准备哪些证明材料呢?材料有哪些要求吗?珠海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珠海市户籍人员失业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让大家能够更方便的办理提取手续。
珠海市户籍人员因失业提取公积金(材料+流程)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2、在相关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 已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
(3)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了失业登记的)。
注:职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的,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地点:承办银行指定网点窗口
办理时间:承办银行指定网点正常营业时间。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
带齐相关材料原件送往承办银行指定网点窗口→承办银行为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珠海住房公积金查询/办理入口,公积金各类提取指南(网上提取+网点办理),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等)、贷款业务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