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发证办事指南

导语 珠海本地宝小编整理出关于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发证办事指南,如果你即将需要办理此业务,不妨收藏观看。

  办理事项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发证

  受理条件

  已在市地税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的单位

  办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二楼办事大厅;

  各办事处;

  拱北、南湾办事窗口;

  平沙、三灶社保所。

  需提交资料

  1、领证人的居民身份证。n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成立登记证书》副本、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盖章的《社保缴费登记表》。

  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资料齐全、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

  告知方式、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相关文件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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