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参保而未参保补缴办理指南

导语 在这里珠海本地宝教导你如何正确办理应参保而未参保补缴的方法。希望你收藏起来以便日后查看。

  应参保而未参保补缴

  受理范围和条件

  符合《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劳资纠纷重点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妥善解决当前劳资纠纷重点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补缴相关问题的批复》(珠人社函[2014]3号)的规定,需办理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的人员。

  办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二楼办事大厅;

  各办事处;

  拱北、南湾办事窗口;

  平沙、三灶社保所。

  需提交资料

  1、填写《珠海市单位城镇职工应参保未参保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2、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认定书、劳动监察部门开具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直接办理缴费核定手续。资料齐全、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

  告知方式、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相关文件

  《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劳资纠纷重点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妥善解决当前劳资纠纷重点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补缴相关问题的批复》(珠人社函[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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