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办学校教职员报名指南

导语 珠海市教育局首次直属学校教职员招聘!赶紧来看看怎报名吧

  珠海公办学校教职员报名指南

  (一) 招聘程序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通过者携带报名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者直接进行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进入笔试。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需本人,他人不能代替。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页报名:进入珠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gov.cn/)点击“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8日12:00至5月23日12:00

  3.现场报名、确认及时间地点

  4.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1)国内2018年应届毕业生:

  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

  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

  ⑤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中①提交原件,③查验原件,②④⑤⑥项需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2)其他人员:

  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暂缓就业的2016、2017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

  ③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

  ④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

  ⑤其他能证明学术和业务能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或资料;

  ⑥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等;

  ⑦珠海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⑧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①提交原件外,其他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5.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等事项,于现场资格确认当日20:00后,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6.其他事项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备注】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对招聘人数为1人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对招聘人数为2人的,按照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下一阶段考试。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测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当日20:00后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和公布。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

  笔试地点: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心华校区,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采取“答辩+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2018年5月27日。

  面试地点: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心华校区,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面试通知》。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考察及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参加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2018年5月28日与初定拟聘人员(应届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公布的《拟聘人员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因体检、公示结果等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315,212131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4900。

  (二)本公告所指国内2018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当年毕业生。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同考点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到者;

  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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