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流程

导语 广大家长、学生注意了!2024年秋季高新区公布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来了!公布中小学招生指南公布!详见正文。

  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流程

  (一)5月8日-5月22日,网上报名。

  (二)5月23日-6月19日,信息审核。区教育部门汇总网上申请信息,统一提交至公安、不动产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以5月22日前信息为准。由区各公办学校审核学生所属学区。

  (三)6月21日-6月26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相关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四)6月29日,第一批拟录取学生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核对无误的,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五)7月5日,公布符合市、区政策性照顾资格人员信息核查结果,家长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如有异议,可在7月10日前携带复核材料在工作日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

  (六)7月6日-7月12日,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积分,如有异议,根据系统提示,在报名系统上传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

  (七)7月15日-7月19日,相关部门复核积分。

  (八)7月26日,公布积分分数线。

  (九)7月29日-8月2日,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名单。

  (十)8月7日,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十一)8月10日-8月11日,拟录取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核对无误的,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十二)学校自主安排“阳光分班”时间。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协调合作,共同做好学校招生工作,杜绝招生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追责。

  (二)加强宣传,热情服务。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做好咨询解释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三)加强入学材料审核。学校接受的入学材料复印件需由接受人员核对原件并签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申请学位。属于积分入学的,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四)坚持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严格执行《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珠教〔2012〕4号),未按规定就读公办学校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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