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条件有哪些?

导语 广大家长、学生注意了!2024年秋季高新区公布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来了!公布中小学招生指南公布!详见正文。

  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条件有哪些?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具体分为以下5类:

  1.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高新区规定的非高新区户籍政策性照顾生;

  3.在高新区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的港澳籍子女;

  4.符合跨区入读条件的珠海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5.符合高新区积分入学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截至报名结束之日(5月22日),需持高新区有效居住证。

  (二)适龄残疾儿童可向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也可以向学区内学校申请。不能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其学区学校申请建立学籍,并向高新区教育部门申请送教上门服务。

  (三)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高新区户籍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高新区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和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和实施细则,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禁止组织笔试、面试入学,继续执行按学区就近入学的要求。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三)“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高新区户籍学生,按父母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父母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本区内房户分离的,以持有自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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