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导语 广大家长、学生注意了!2024年秋季高新区公布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来了!公布中小学招生指南公布!详见正文。

  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一)5月8日-5月22日,网上报名。

  (二)5月23日-6月19日,信息审核。区教育部门汇总网上申请信息,统一提交至公安、不动产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以 5 月22日前信息为准。由区各公办学校审核学生所属学区。

  (三)6月21日-6月26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相关结果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四)6月29日,第一批拟录取学生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核对无误的,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五)7月5日,公布符合市、区政策性照顾资格人员信息核查结果,家长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如有异议,可在7月10日前携带复核材料在工作日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

  (六)7月6日-7月12日,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积分,如有异议,根据系统提示,在报名系统上传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

  (七)7月15日-7月19日,相关部门复核积分。

  (八)7月26日,公布积分分数线。

  (九)7月29日-8月2日,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名单。

  (十)8月7日,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十一)8月10日-8月11日,拟录取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核对无误的,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十二)学校自主安排“阳光分班”时间。

  学位安排

  (一)高新区户籍学生

  1.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按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完全产权房产和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本学区学位不足,按学生户籍最后一次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学校的学生,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属旧村改造区域的:父母原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因高新区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学生,凭区城市更新部门出具的更新证明,可在搬迁前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也可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属强制拆迁的,统筹安排学位。

  3.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父母持有的完全产权房产地址,与学生本人户籍登记地址分属高新区内不同学区的,按父母完全产权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高新区内房、户地址不一致且有多套房产的,只能用大于50平方米的房产申请学位。如本学区学位不足,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学校的学生,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新入学】可获2024珠海高新区中小学招生细则,报名时间/入口/材料/指南,招生对象,招生日程表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