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导语 广大家长、学生注意了!2024年秋季金湾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来了!公布中小学招生指南公布!详见正文。
2024珠海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上传材料(5月8日至5月22日)
入学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见附件5)
附件5
2024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基本材料清单
1.身份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的身份证,非珠海户籍的学生父母还需提供金湾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件。
2.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的户口本,包含“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等内容。
3.《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内容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房产登记日期须在当年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4.学生大一寸相片1张。
5.珠海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
网上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清晰照片或扫描件,现场资格审核时,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拟录取学校核对,交A4规格复印件,原件自留备查;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属市、区政策性照顾类(见附件1、附件2),或需提交特殊材料(见附件3)、个人荣誉积分加分(见附件4)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上传至招生系统。
如须到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的,也须在报名期间内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
严格执行指标生制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制度。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择校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考〔2023〕14号)要求,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除因户籍或其他原因按规定办理外市转入本市就读的学生外,报考“名额分配”的考生,应是符合本市中考报考条件且具有该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意见》(珠府办〔2013〕16号)中的“随迁子女纳入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范畴,需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规定和珠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及精神,已就读初中的非珠海市户籍学生,中途申请转学的,不享受珠海市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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