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春季珠海高新区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要求

导语 近日, 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发布《珠海高新区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插班招生工作方案》。

  2024春季珠海高新区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要求

  (一)严格控制班额。严格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

  (二)加强材料审核。学校接受的入学材料复印件需由接受人员核对原件并签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申请学位。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变相留级的,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因此导致的后果由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

  (三)执行指标生制度。严格执行《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珠教〔2012〕4 号)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 号)的规定,未按规定就读公办学校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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