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优先保障对象包括哪些

导语 2021珠海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优先保障对象包括: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军人子女等。

  2021珠海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优先保障对象包括哪些?

  一是高层次人才子女。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珠教〔2018〕8号)的有关要求,经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符合条件的珠海市顶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可在全市范围内为子女选择公办幼儿园,由其申请入读的幼儿园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是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

  根据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公发〔2018〕75号)的有关要求,经珠海市公安局认定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就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三是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函〔2020〕13号)的有关要求,经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认定符合条件的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进入公办园就读。

  四是军人子女。

  按照珠海市教育局、珠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珠海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2019〕173号)的有关要求,经珠海警备区认定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报读学前教育,采取入部队幼儿园和地方公办幼儿园相结合的方式,没有条件入部队幼儿园的,由驻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就便就好优先安排地方公办幼儿园。

  五是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的有关要求,经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认定符合条件的获得嘉奖以上表彰或奖励的、或在本地定点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或赴湖北等国内外疫情高发地区执行抗击疫情任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就近就便优先安排入读辖区普惠性幼儿园。

  六是“香山人才”子女。

  根据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关于实施“香山人才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珠香字〔2019〕25号)及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香府办函〔2021〕22号)的有关要求,经香洲区委组织部认定符合条件的“香山人才”子女可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保障就读我区公办幼儿园。

  七是香洲区重点企业人员子女。

  根据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香府办函〔2021〕22号)的有关要求,经香洲区深化企业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认定的香洲区重点企业人员子女,可优先统筹安排入读我区公办幼儿园。

  八是协议类人员子女。

  根据相关合作协议,优先保障好景、兰埔、茵卓、拱北海关、浙商幼儿园协议类人员子女入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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