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斗门区中小学网上招生录取流程

导语 公示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人员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名单、公布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人员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录取名单、非户籍学生积分复核、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和公示符合入学资格名单等。

  2021斗门区中小学网上招生录取流程

  (一)公示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人员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名单。7月4日-9日,公示符合户籍类学生(含港澳台籍人员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报读镇(街)辖区内学校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到各镇(街)招生服务窗口提出复核申请;报读区属学校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到珠海市斗门区开放大学招生服务窗口提出复核申请。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户籍类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其资料按原核查结果为准,不再变更。

  (二)公布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人员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录取名单。7月9日,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核准结果,根据申请条件和学位情况,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人员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录取名单。

  (三)非户籍学生积分复核。系统计算积分后,开放给学生查询。为了方便群众,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请于7月9日-30日通过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系统后进入积分查询界面→①申请复核→家长进入申请复核界面显示各种复核类别→家长选择复核类别(可多选)后,填写申请复核原由→②证件上传→由家长上传(可拍照上传或扫描上传)申请复核类别相关佐证材料→③复核审查(先由各镇街网上审核,再由区教育局网上复核,确定是否给予通过,并填写审核结果及理由),各类纸质证件、证书原件备查,减少家长来回走动。(网上积分复核说明:1.居住证积分复核:请上传斗门区居住证清单;2.房产证积分复核:请上传斗门区房产证(含登记时间页面);3.社保积分复核:请上传珠海市社保清单;4.职业资格证积分复核:请上传职业资格证书;5.学历证书积分复核:请上传学历证书和学历在线认证报告。6.其他加分项目,请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和公示符合入学资格名单。户籍学生(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录取工作完成后,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科学划定积分入学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统一录取。积分入学学位安排原则:①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②统筹安排的原则;③参照房产和居住地就近安排的原则。具体安排:①8月6日公布积分录取分数线。②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名单。对资格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先向所在镇(街)招生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最后由区教育局核准。③凡符合积分入学资格的非户籍学生请于8月8-9日正式向报读学校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录取学校在不超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进行预录,并将录取结果于8月11日前用电子文档上报区教育局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8月16日公示期满后统一发出录取通知书。

  特别提醒1:凡是本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今年秋季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不再安排积分生入学。请各位家长在填报学校时密切关注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斗门区教育局发布的招生学位预警信息,慎重考虑,科学报名。学校录满后,将对申请该校学位并达到积分入学最低控制分数线学生进行统筹安排,不服从统筹安排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特别提醒2:学位补录。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部分家长放弃学位的情况和积分情况划定全区积分最低控制补录分数线,按积分由高到低进行补录(入学积分以教育局核准后发布的数据为唯一依据),参照《斗门区2021年秋季招生学位紧张学校统筹安排工作指引》(附件9)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统筹安排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家长于8月12-13日带相关资料到补录的学校审核材料,预补录名单和积分情况要在学校公示,接受群众的质疑和监督。8月16日学校把补录结果电子文档上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8月17日发出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入学。8月28-29日,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照相,并由学校把入学材料拍照存档到学籍系统。

  (六)注册学籍。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注册结果,统一导入学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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