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珠海金湾区中小学户籍新生拟录取学校名单

导语 6月14日至6月20日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名单;6月23日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学位安排。

  2023珠海金湾区中小学户籍新生拟录取学校名单

  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名单(6月14日至6月20日)

  名单将公示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通知公告”和“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携带补充材料到招生窗口申请复核。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其资料按原核查结果为准,不再变更。

  ②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学位安排(6月23日)

  区教育局根据核准和公示结果、申请条件和学位情况,按照招生办法,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通知公告”中公布拟录取结果,家长也可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结果。

  拓展材料

  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学位安排:学生及其父母持有金湾区内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按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超出本学区学位数,则按学生户籍最后一次迁入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已购完全产权房产而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学位安排:学生及其父母持有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该房产的《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可按该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如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超出本学区学位数,则按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备案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学位;无法安排在本学区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金湾入学】可获2024金湾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入口,招生对象,招生计划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