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新区2019年公办中小学学位安排顺序

导语 2019年珠海横琴新区公办中小学学位如何安排?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学位安排(不符合下述学位安排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不能获得横琴新区公办中小学学位)

  第一类 横琴户籍类学生

  学位按照下列顺序依次安排:

  1.申请学生为横琴新区登记在册的征地农民直系亲属。

  2.申请学生监护人持有横琴新区自主完全产权房产。

  3.申请学生为横琴户籍(无横琴房产),其迁入横琴户籍时间原则上截止至2019年5月31日

  4.国家、省、市级正式文件规定视同户籍生待遇的人员子女。

  第二类 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学位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统筹安排:

  1.符合《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珠教基信〔2019〕6号)规定的12类政策性照顾生类别。

  2.其监护人在横琴新区内工作或居住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横琴新区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监护人在横琴新区内持有自主完全产权房产或在横琴居住满1年及以上)。

  3.符合横琴新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子女(含中央、省、市驻横琴直属及区属单位等)。

  第三类 珠海市内跨区就读类学生

  监护人及幼儿均为横琴新区外珠海市内户籍,且监护人在横琴新区内持有自主完全产权房产或在横琴新区工作并缴纳社保满1年及以上。

  第四类 积分入学类学生

  【特别说明】

  本次共两所公办小学同时招生:横琴新区第一小学、首都师范大学横琴新区伯牙小学(暂定名)。两所学校招生范围为横琴全岛,不分学区,区教育部门将按照招生政策并结合学位情况予以录取。

  学生在报名系统中申请入读的学校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第一志愿,未申请学校自动默认为第二志愿。

  1.如符合本次录取条件的学生所报读的第一志愿学校提供的学位数,未超过符合录取条件中该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将安排其就读该学校;

  2.如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所报读的第一志愿学校提供的学位数,超过符合录取条件学生中该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将优先安排房户一致(横琴新区第一小学对应横琴新家园房产与户口一致;首都师范大学横琴新区伯牙小学对应荔枝湾小区房产与户口一致、琴海湾小区房产与户口一致、华发首府小区房产与户口一致)入读,其余学生将通过抽签的方式分配学校;

  3.如未能服从教育部门安排的学位,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学】可获珠海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报名指南,各区招生细则,招生日程安排及录取名单。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