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珠海斗门招生政策变化

导语 2018年珠海斗门的招生政策细则终于公布了!一起里看看有什么变化吧。

   2018珠海斗门招生政策变化:

  变化一:新购房产未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近半年居住凭证。

  斗门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招生办法相关规定的第七点:

  学区内拥有唯一全权房产但仅有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因新购房而未能办理不动产(房产)证,仅持有斗门区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明和近半年居住凭证(从2017年10月起始计算水、电费单),可按该房产所在学区申请学位,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变化二:父母一方和子女为非珠海户籍,非珠海户籍父母须办理珠海居住证,在珠海缴纳社保。父母一方有斗门户籍,其子女是非珠海户籍,非珠海户籍的父母须在珠海办理居住证,在珠海缴纳社保,否则影响初三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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