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导语 积分入学是什么,珠海积分入学适用对象有哪些,珠海积分入学申请地点,珠海积分入学申请时间,等一系列问题,本地宝小编为您答疑解惑。

  珠海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积分入学:指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

  积分组成方式: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三部分组成

  基础分: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

  附加分: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专利创新、奖励荣誉、慈善公益、投资纳税、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登记管理、个人信用十项内容。

  扣减分:“违法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两项内容,

  扣减分政策旨在要求流动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适用对象:

  1、凡在珠海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外来务工人员,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年满6至15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服务所在行政区(功能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至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申请时间:

  受理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初中一般为每年5月,小学为每年7月(具体受理时间以各区公布的为准)。

  申请地点:

  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办事窗口。具体地点由各区确定后公布。

  申请办法: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达到条件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其父或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填写入学申请表,备齐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的,持有关佐证材料向经办机构提出入学申请。

  3、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我市小学毕业生在其原毕业小学统一登记资料;不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学生持有关佐证材料向经办机构提出入学申请。

  4、经办机构应初审申请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对相关佐证材料有异议的,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单位验证证明。

  申请材料:

  (一)基本资料:

  1、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出具的计生证明。

  4、学生本人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二)积分佐证材料:

  1、申请人由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2010年之前为《暂住证》)。

  2、申请人社保卡、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适用于缴纳社保人员)。

  3、申请人由本市人社部门认可的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适用于中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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