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资格名单公示(户籍生)

导语 2017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符合香洲区户籍入学资格新生审核结果公示,时间2017年6月14日-20日。名单请看正文。

  2017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符合香洲区户籍入学资格新生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珠海市2017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珠教基【2017】5号)和《2017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珠香教字〔2017〕17号)要求,现将2017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符合香洲区户籍新生入学资格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17年6月14日-20日。

  一、网上已报名的香洲区户籍新生,6月14日可凭报名号(或身份证件号)登录招生系统查看香洲户籍审核结果。

  对本人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须在6月14—20日(正常上班时间内)持申请入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香洲区教育局201室申请复核。

  二、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于6月22日—28日,按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公示无异议名单统筹安排香洲区公办学校学位,家长可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查询。查询到拟录取学校的,于7月1—2日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审核,审核无误的办理拍照、上传材料等手续;审核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查询到学位安排有误的,须在6月24—25日持相关材料到拟录取学校申请复核。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其学位按原分配学校安排,不再变更。

  三、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香洲区教育局纪检部门书面反映,区教育局纪检投诉电话:2611800,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520号香洲区教育局505室。

  香洲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2611501。

  附件下载:(下载后打开文件,按Ctrl+F,在搜索框中输入学生名字,可以快捷查询名单)

  2017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一年级符合香洲区户籍入学类条件入学名单6.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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