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金湾区中小学招生对象(新生+转学插班生)

导语 2019金湾区中小学招生对象有哪些类别?2019金湾区中小学招生对象详情请看正文。

  新生招生对象:

  (一)在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学区范围(以下简称学区)内,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以上(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须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学生。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学生。

  2.珠海市户籍跨区报读学生。

  3.学区内符合市、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4.符合《珠海市金湾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也可向学区内学校申请。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送教上门。

  (三)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转学插班生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可申请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一)持有金湾区公办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户籍的在外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

  (二)金湾区内符合我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十二类(见附件2)。

  (三) 符合《金湾区产业人才库和产业人才卡管理暂行办法》、《金湾区支持开展博士后创新工作暂行办法》、《金湾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申报条件的人员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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